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社区事业建设(社区民主建设)
【考社区岗位,下面这些建议看看】 |
社区民主建设:指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自治。
(1)民主选举: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础和前提。
选举程序包括:
①推选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
②制定选举办法。正式选举前,选举委员会要起草制定符合本社区实际的选举办法,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③进行选民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
④讨论酝酿,确定通过候选人。候选人要由居民提名产生,其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取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2人。
⑤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方式有三种:一是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选举;二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选举;三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3人参加的选举。
(2)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是居民自治的核心。
民主决策是指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社区内的自治事务实行决策。
民主管理是指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我管理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办法:
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涉及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问题时,必须邀请有关驻地单位派代表参加,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应履行社区建设的义务。
居民委员会在实施民主管理中,应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范和制度,包括居民代表推选办法、居民代表管理制度、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居民委员会财务审批办法等。
(3)民主监督:是“四个民主”中最重要的环节。
社区民主监督的实现,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形式,各地在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形式。①居务公开,即社区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要向社区公开。包括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最主要的形式。②民主评议。一般都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和行为,督促其改进工作,予以纠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偏差,规范其运作,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
【更多内容】请关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专业基础知识考点教材(点此进入)